4月24~25日,國家電監會2008年價格與財務監管工作座談會在北京舉行。會議明確今年電價和財務監管工作的重點是:進一步做好跨區域輸電價格審核工作,加強對廠網之間電費結算行為的監管,加強對可再生能源電價政策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加強電價和輸配電成本統計匯總分析,進一步加強輸配電成本核算監管工作。
電監會首席會計師盧春泉出席座談會。會議總結了五年來電力 價格與財務監管工作,座談交流了價財監管工作的情況和思路,研究部署了下一階段價財監管工作。
電監會成立五年多來,價財監管盡管外部環境不夠寬松,但在電監會及各派出機構的共同努力下,價財監管工作還是取得了不少成績。主要體現在三方面:一是監管制度建設不斷加強,為依法監管創造了條件。出臺了《跨區域輸電價格審核暫行規定》,為跨區域輸電價格審核工作提供了制度上的保證,使跨區域輸電價格審核工作有章可循,依法進行。制定了《輸配電成本核算辦法》,并于2006年1月1日開始正式實行,對電網企業輸配電成本核算工作進行了初步規范,并建立了價財信息報送制度。二是價財業務監管得到加強,依法維護了市場軼序。電監會認真履行跨區價格審核職能,開展了廠網電費結算調查,維護了市場結算軼序;落實差別電價政策,組織開展了電價專項檢查;積極參與區域電力市場建設,認真做好價格改革等配套工作;配合節能發電調度試點工作,制定《關于節能發電調度經濟補償辦法的指導意見》。三是積極開展課題研究,不斷推進理論創新。開展了國外電力財務監管課題研究,完成了亞行電價形成機制與監管課題研究,并積極開展實踐調研,提出了許多政策建議。
根據年初電監會工作會的要求,本次會議明確提出,今年的電力價格與財務監管工作主要圍繞四個方面組織實施:第一,樹立一個理念,即為國家分憂、為企業解難、為市場服務的思想,為國家工作大局服務,為電力市場服務,為廣大電力企業和用戶服務。第二,把握兩個重點。一是做好跨區域輸電價格的審核工作。建立跨區域輸電價格電量、電價、成本信息報送統計制度,按季進行統計分析;組織對跨區域輸電價格的檢查,為發布監管報告提供素材;選擇部分跨區域輸電工程項目進行成本調查與運營情況分析,為核定跨區域輸電價格提供基礎資料。二是編制發布好兩個監管報告,即《跨區域輸電價格執行情況監管報告》和《發電企業與電網企業電費結算監管報告》。第三,加強三項建設。一是加強制度建設,今年要重點制定好《廠網電費結算暫行辦法》,抓緊制定《跨區跨省輸電損耗監管暫行規定》,并與發展改革委一道做好《輸配電定價成本監審暫行辦法》的制定工作。二是加強信息建設,今年要建立跨區域輸電財務及價格信息報送制度和電煤價格信息制度,及時了解市場動態和變化,增強監管工作的自覺性、主動性。三是加強業務建設及培訓,業務建設主要是要做好廠網電費結算、可再生能源電價和跨區輸電價格三項專項檢查,并開展專業知識培訓,不斷提高價財監管隊伍的素質和水平。第四,做好一篇文章,就是研究探索如何在新的形勢下,做好價格與財務監管工作,增強價格與財務監管工作的原則性、系統性、預見性和創造性。
在座談會上,西北電監局、華中電監局、南方電監局等單位介紹了開展電力價格與財務監管工作的經驗。來自電監會有關部門及各派出機構的60多位代表,在會上認真討論了《〈跨區域輸電價格執行情況監管報告〉編制與發布實施方案》、《發電企業與電網企業電費結算行為檢查及監管報告的撰寫工作方案》、《輸配電定價成本監審暫行辦法》、《跨區跨省輸電損耗監管暫行規定》,并就電力價格與財務監管如何完善定位、電力價格與財務監管的對象、內容、職責與監管方式等問題進行了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