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水電是指裝機容量5萬千瓦以下的水電站。經過多年發展,小水電已成為我國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基礎設施、山區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的重要手段。截至2008年底,小水電裝機容量5100萬千瓦,年發電量1600多億千瓦時,約占我國水電裝機和發電量的30%。
水利部水電局局長田中興介紹,我國小水電資源區位分布與我國相對貧困人口區位分布基本一致。小水電沒有大量水體集中和移民,規模適宜,技術成熟,投資省、工期短、見效快,可就地開發、就近供電。在促進我國中、西部地區特別是老、少、邊、窮地區農村經濟社會全面發展中發揮了巨大作用。目前,小水電遍布全國1/2的地域、1/3的縣市,累計解決了3億多無電人口的用電問題,小水電地區的戶通電率從1980年的不足40%提高到2008年的99.6%,供電質量和可靠性大大提高。小水電不僅在增加能源供應、改善能源結構、保護生態環境、減少溫室氣體排放方面作出了重要貢獻,還在電力應急保障中發揮了獨特作用。
在節能減排方便,小水電替代化石能源,減少污染物排放效果明顯。據了解,按照2008年全國6000千瓦及以上電廠供電標準煤耗349克每千瓦時計算,我國小水電一年的發電量相當于節約標準煤5600多萬噸,相當于減少二氧化碳排放1.4億噸、二氧化硫排放70多萬噸。農村電氣化建設中的“以電代柴”,特別是2003年以來,國家啟動的小水電代燃料試點和擴大試點工程,使80多萬農民實現了小水電代燃料,保護森林面積350萬畝。
專家建議,小水電開發應征求受影響地區農民的意見,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征地補償、移民安置和扶持政策,妥善解決生產、生活用水等問題,保障農民的合法權益。鼓勵農民以股份制、合作制等方式開發小水電,允許農民用所征土地補償費用入股,努力拓寬農民受益渠道。支持邊遠貧困地區小水電就近直接供電,大力推進小水電代燃料和水電新農村電氣化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