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先生原住越秀區倉邊路35號大院五棟202室,兩個月前換了新住址。正因為換了住址,他才發現了怪事?!?02兩個月沒有住人,只留下電冰箱一件家用電器,供電局卻寄來了一個月328.37元的電費單?!崩钕壬恢蓖ㄟ^銀行劃交電費,一個月幾百元的電費,對李先生一家來講不算太多,所以一直沒有留意核對。
5日,李先生回到倉邊路的舊家,先將漏電保護開關拉下,發現電表仍在轉。晚上11時至第二天12時,“轉”去了12.7度電。6日,李先生打通了越秀區供電局服務熱線,對方說如果是偷電,供電局不管,要打110;如果是電表不準或電表有誤,帶身份證及身份證復印件、電表單據以及10元錢先辦理手續,供電局再派人檢查;第三個辦法就是自行找電工查看。
9日,李先生自行找電工查看,電工找到這棟樓的自動空氣開關后,將每戶的單路開關一個個地關閉,直到拉下603室的單路開關時,202的電表終于停止了轉動。
李先生舊家所在小區,于2009年7月換新電表,施工單位是越秀區供電局。“一定是將我家和603的電表裝錯了。我家的電表號應是03969654,603的電表號應是03969645。在我收到的電費單上,電表號尾數是45,分明是供電局將電表‘張冠李戴’了!”李先生如是說。
10日,李先生再次找到越秀區供電局,要求一個合理解釋,“從2009年7月換新電表算起,我差不多多交了2000多度電的電費。這筆賬該怎么算?”
17日下午4時,記者撥通越秀區供電局投訴熱線,熱線工作人員表示需要討論研究后回復。大約兩小時后,供電局方面回電說,他們收到投訴后一直跟進事件。由于603的住戶暫時不在家,所以耽誤了解決進度。他們將派工作人員與李先生協調,并向李先生道歉,處理多交的電費問題和電表線路安裝等相關事項。
劉云、周慧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