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網友IP:121.14.234.:階梯電價可以試行,但要考慮群眾的承受能力,不能變成變相漲價。方案要考慮常駐家庭人數的多少。不能讓人多房少的中下家庭反而使用高價電。對租房者特別是蝸居戶不能因共用一個總電表而承擔高電價。如果是基礎電量電價不變,以后超用電量加價的話,加價部分應作為政府基金,用于發展電力和環境保護,不應留作企業收入,避免電企形成漲價沖動,而不是自覺降耗減排。電網企業本是壟斷企業,國家應扎緊價格籠頭。
網友IP:60.217.232.:實際上居民用電在整個用電方面僅是一小部分,真正用電在工業和商業部門,即便政府機關用電也大大超過居民,還是為普通老百姓想想。
網友若愚:現在的物價在天天漲,百姓的工資低,我認為基礎電價量110度定的少。應該定在180-200度之間比較合理。這樣中低人群才能承擔得起,基本生活才不受太大影響。
網友IP:121.14.235.:階梯電價打擊了中低收入者改善生活的計劃,本來想購置空調、冰箱、電視等生活電器來改善生活質素,在電價面前止步了,其次,影響了擴大內需,因為,中低收入者才是消費的主體,再者,加重了中低收入者的經濟負擔。
| |
實行階梯電價需因地制宜因時制宜 應考慮幾代同堂的家庭
網友北方:我是一個北方人當初買的是電取暖的房子,眼看冬天到了我的用電量肯定是在最高檔上的,有關部門有沒有考慮到和我一樣用電取暖的人群?
網友王兆芬:原則支持,但是,有些小區、家庭冬季取暖采用的是電取暖,有的采取的天然氣繞熱水取暖,電價漲了,天然氣又沒有漲,很不公平。建議冬季用電取暖的小區、用戶只在冬季外的8個月實行階梯電價,屬于采暖季的四個月應該排在除外。強烈要求考慮這一意見。
網友天馬:按照各地具體的氣候特點是主要的。北方,冬天有暖氣,每戶自己不用電,而夏熱冬冷的地區,夏天用空調,冬天,用熱空調,用電量就是高。其次,隨著社會的老齡化,老年人對氣候的適應性降低,勢必更依賴電。第三,應該考慮生活水平的提高對電的需求的上升。低碳,對!但是,上述三點應該充分考慮,其實,考慮的核心就是三階段的劃分。85%,95%,較為實際。在實現階梯電價的同時,對原來收費高的地區,應該降低基準電價水平。將階梯電價多收的電費,部分歸還給老百姓!
網友老楊:我們所在的一個小城市,這里居民平均用電量每月都得200度以上,特別是在夏季用空調,冬季取暖時拿更高,不要說全國70%的用戶不受損失,單是對城市居民受到巨大影響的將達到90%。不分家庭人口多少,不分用電旺季和淡季,千篇一律嚴重不合理,城市居民難以承受。
網友黎雪明:我們三代5人住一起,用電比2口之家或3口之家要多得多,每月用電超過300度,一年多交階梯電價1500多元,這政策制定得合理嗎?強烈要求:1、按常住人口收費。即:以人定額,超額加價。2、鼓勵、獎勵多代同堂。中國面臨老齡化,空巢老人無人照管,這是個不爭的事實,緩解社會壓力,提倡和諧家庭才能實現和諧社會,降低或不增加階梯電價。3、對無錢購房的普通家庭,多代同堂的百姓也是一個福音。
網友charyliu:只按每戶定用電標準,不合理!實際人口多少不同,用電也應有差別!以我家來說,老人與我們在一起生活,三代同堂,常住人口有五人,平時每月用電都在280度以上,若是冬天取暖,用電就在400以上。而老人那邊住房,平時就空著,每月用不上2度電!咱是算一戶呢,還是兩戶?若以一戶計費,我們就該月月繳懲罰性用電收費!而老人空房那邊卻是基本沒用電的!建議關注一下老百姓的實際苦衷!
網友認為基本用電量偏低 應考慮少數富人奢侈用電
網友劉艷:每戶家庭110-140度電是根本不夠用的,現在電除了照明以外,還有電視,電腦,冰箱,微波爐,電磁爐,電飯煲,電熱水器,電開水器,電吹風,電烙鐵及夏天的空調等等,現在騎個電動自行車都得充電,所以每戶家庭基礎用電應該在350度,把基礎用電定的太低即限制了家電商品的銷售,也有脫離實際變相漲價之嫌。
網友 IP:220.181.54.:基礎電價定的太低了,如果一個普通家庭正常用戶有冰箱,電視,洗衣機,電飯鍋的,最基本的家用電器,110度1個月遠遠不夠。因為這是生活最基本的電器,最基本的生活保障。應該把基本電價數定在200度。
網友海河:隨著人民生活的提高,家電基本普及,在南方一般家庭用電基本在300度左右,所以基本電價定在300度較合適.其實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及商業和服務業才是用電大戶,用電減排應從大戶做起。
網友“長沙人”:對于中低收入者來說,你每一度提高幾分錢,也會對其生活發生影響。而對于富人來說,你就是每度電100元,他照用不誤。
網友銀河天際:本人贊成居民用電方案二:但是,為關心、關注民生,建議如下:第一檔電量按覆蓋80%率確定為全國平均為140度,起步階段電價每千瓦時降低5分錢;第二檔電量按覆蓋95%率確定為全國平均為270度,起步階段提價標準不低于每千瓦時5分錢;第三檔為270度以上,起步階段提價標準不低于每千瓦時0.3元。因為第一檔用電人群眾多,又都是低收入人群,要充分體現關心、關注,第二檔不變,第三檔提高0.1元,是因為這部份人群,都是高收入者。只有這樣,才能暖民心、穩定民心,起到提高電價的激勵作用。
網友陳久賓:調電價,應當對用電量低的用戶給予鼓勵,對用電量大且不能節約用電的用戶進行節制;對鼓勵用電的最低用電數量標準應當適當提高;對下崗失業和低收入人群應當給予補助;對壟斷企業的高工資、高福利不能通過漲價來維護。
改革方案激勵節能減排 但不能只站在用電角度來看環保
網友IP:123.235.40.:方案是合理的,體現了不同的消費用電群體對資源的補償和環境的補償所承受的單位成本有所差異,激勵大家節約能源,減少排放。
網友LGHJ :應站在全社會、國家利益高度對待電價問題!
1、不能只站在用電來看環保,而應站在整個能源系統來看環保。比如取暖不用電了,用煤、煤氣取代,豈不是更不環保?相反,應該以越來越多的水電、核電來替代炭的排放,抑制煤、氣的使用沖動。從這一點來看,改革的大方向應該逐步鼓勵以電代煤、以電代氣,而不是相反。
2、消費內需是我國今后發展的長遠動力,而電與越來越多的消費直接相關。從效益上看,不能只看電力部門的利益,而站在整個社會的效益和國家發展的高度去看電價問題。比如家電使用成本上升,對擴大內需的努力是一個重大打擊,對家電生產行業也是重大打擊。同時也大大降低了人民生活質量,大量閑置的家電也是對社會資源的極大浪費。
3、基本用電量不應該簡單機械不負責地做算術,以“現有平均”(我們認為這個平均數本身也是有問題的)為基礎。國家建設全面小康社會,而應該以人民小康生活的應有需求為基礎,這個計算方法應該認真研究,并對全民有一個交待是如何計算出來的。
4、不同地區和時間,人民基本生活的用電需求有很大的不同。應該考慮不同區域、不同季節的需求差異。比如北方和南方取暖、納涼的需求不同,冬季和夏季的需求差異也很大。
5、既然有“懲罰”,就應該盡社會責任,每個家庭應該享受20度左右的免費用電,30度左右的較低電價,這對困難家庭是非常大的支持,解決他們很大的問題。同時對于貧病家庭,應該給予一定補貼,以體現人文關懷。
6、電價的成本(特別是各環節的腐敗成本和人工成本)核算應由國家審計署進行審計核算,并公之于眾。對合理成本以外增收收入的去向,應有制度保證上繳國家并用之于民、用之于環境保護。 (來源:人民網-時政頻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