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由供電部門進行管理與維護的“公變”供電模式不同,“專變”供電前期由房地產開發商負責建設,后期由物業公司等中介機構進行管理與維護,容易埋下小區用電安全隱患。
記者獲悉,南昌近日已出臺管理辦法,提出城市規劃區范圍內新建住宅項目供配電設施由供電企業統一管理、維修。“專變”轉“公變”后,南昌各小區供電有望逐步走向規范。
小區停電頻繁 “專變”成誘因
7月11日、23日、25日、31日,入住3000余戶的萬科四季花城北區共停電4次,前兩次停電主要受雷電天氣影響,停電時間均超過8小時,后兩次停電為線路檢修,停電時間稍短。
“天氣這么熱,動不動就停電,誰受得了?”7月25日下午,記者前往萬科北區物業管理處采訪時,該處已聚集了多名欲討說法的業主。一名朱姓業主告訴記者,多次停電給小區業主的生活帶來了極大的不便。“這邊一打雷就斷電,對面小區卻一切正常,我們的供電設備是不是太脆弱了?”
對于停電原因,萬科物業相關負責人解釋稱,北區主要由艾湖變電站供電,因該變電站不屬地埋式,雷雨天氣時“樹線矛盾”容易造成斷電。但是,南昌市供電公司相關人示,該小區停電的主要原因是其供電模式為“專變”,即小區供電系統由房地產開發商負責建設,房屋售出后產權自動轉移給業主,并未移交供電部門進行統一管理。
多數新建小區屬“專變”供電
記者了解到,近年來,豐和新城、紅谷春天、洪城時代廣場等南昌一大批小區也曾因“專變”供電遭遇停電問題。實際上,早在2007年和2008年,我省有關部門已下發通知,要求全省新建住宅供配電設施由供電企業按照“一戶一表”的標準建設,費用攤入建房成本,建成后由供電企業統一負責運行維護。然而,上述政策因故未能得到貫徹落實。
談到“專變”危害,業內人士表示,由于新建住宅開發單位、供電企業、住戶三者利益需求不一致,在進行供配電設施建設時,一些新建住宅開發單位往往追求低成本建設,偷工減料行為屢見不鮮。此類做法易影響日后運行維護和住戶用電質量,且在初期入住率較低、供配電設施負荷輕的情況下,其隱患較難察覺。
據悉,南昌市目前共有500余處新建住宅小區,其中絕大部分供電設施都沒有按照相關標準建設。隨著各小區入住率的提高,“專變”導致的問題逐漸暴露,不僅停電故障頻出,因產權、維修責任等問題造成的維修拖延也經常影響居民正常用電。
新規出臺促“專變”轉“公變”
8月4日,記者從南昌供電公司獲悉,為規范新建住宅供配電設施建設管理,滿足城鄉居民用電需求,近日,南昌市正式出臺《新建住宅供配電設施建設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辦法》實施后,南昌市城市規劃區范圍內新建住宅項目供配電設施由供電企業統一管理維修,已建成住宅項目供配電設施不符合住宅供配電設施建設標準的,由供電企業分期分批逐步安排改造到位。
對此,一位房地產行業資深人士表示,南昌房地產開發商實力參差不齊,此前有些開發商為降低開發成本,供配電設施選材不符合有關行業標準,而電力部門又不參與建筑綜合驗收,工程質量難以保證。“新規出臺后,假以時日,住戶或許可以告別‘專變’之憂。”
新規落地需政府出手
據悉,類似“專變”轉“公變”的問題,其他城市也遭遇了。近年來,上海、廣州、長沙等城市也陸續出臺了相關規定,要求新建住宅項目供配電建設和管理交由供電企業負責。南方電網公司一位專家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新政實施后,考慮到建設成本,一些開發商會產生抵觸情緒,縣區級政府部門應出面協調,加強落實。
采訪中,萬科四季花城北區的住戶就表示,即使有新規定,供電公司和開發商仍可能相互推諉。萬科方面也曾告訴記者,近年來,為達到供電公司提出的移交標準,萬科已在北區供電設備搬遷上花費上百萬元。截至目前,萬科仍在與供電公司就電力資產移交問題進行溝通。
“‘專變’轉‘公變’若不落實,最后受苦的還是居民。” 家住萬科北區的張女士稱,一方說對方移交不積極,另一方稱手續繁雜費用高需要時間,僵持下去,以后還會常停電。
“‘專變’轉‘公變’工作較為復雜,考驗一個城市的管理水平。”南方電網該專家介紹說,廣州的相關政策出臺后,市級政府部門將任務在縣區級政府層面進行了落實。“落實的方法有多種,比如與縣區級政府簽訂責任書、納入績效考核或制定激勵措施。”該專家強調,各縣區級政府必須聯合電力部門在各新、舊小區完成“專變”和“公變”的摸底和界定工作,如果上述工作有所拖延,新政很有可能成為“空架子”,整個城市的供配電設施建設則會原地踏步。
本報記者 萬仁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