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電力市場正希望醞釀重大變化。
自3月31日起,香港環境局展開為期三個月的公眾咨詢,收集全社會香港電力市場發展的意見,其中一項主要內容即在市場具備所需條件時引入競爭。
“開放市場是一個漫長、復雜以及需要循序漸進的過程,不能期望開放市場會必然令電費下調,也沒有確切證據顯示有助改善供應可靠性、環保表現,但競爭會令客戶有更多選擇。”香港環境局局長黃錦星表示,若香港日后引入新的供電者,可能為用戶提供本地所沒有的清潔能源,基于多方面的考慮,應當繼續以為香港電力市場引入競爭為目標。
一直以來,香港的電力由兩家私有電力公司——中華電力有限公司和青山發電有限公司(二者統稱“中電”),以及李嘉誠的香港電燈有限公司(下稱“港燈”)負責提供,前者向九龍和新界區供電,后者向港島、鴨脷洲和南丫島供電。
雖然,香港政府對于新的電力公司并無特設門檻,有興趣的投資者只要符合有關供電可靠性、安全和環保表現方面的規定,均可進入香港電力市場。然而,鑒于興建新發電機組的用地需求,新進入市場的競爭者要找到合適的地方并不容易;加之本土市場規模較小,電力行業又需要巨額資本投入,多年來并無新投資者入局。
暫不考慮增加內地輸電
此次咨詢,并非香港首次考慮為電力市場引入競爭。
10年前,香港政府在對電力市場發展計劃進行的咨詢中,已經提議加強聯網及增加市場競爭。但當時,大部份意見對在電力市場引入競爭有保留,很多人對內地是否有剩余電力存有疑慮,并表示擔心內地供電的可靠性,因而對從內地輸入電力也有所保留。
“2018年協議到期后,市場是否具備條件引入競爭,一個關鍵因素在于是否有穩定、可靠、具備相當規模的新供電源。”黃錦星指出,而其中一個可能的新供電源就是內地。
不過,香港公眾對于內地供電源仍然持保留意見。去年3月,香港政府就未來發電燃料組合進行為期三周的公眾咨詢,其中提出兩個方案,一個是興建新的跨境基建設施,從南網輸入電力;另一個則是使用更多天然氣在本地發電。咨詢結果顯示,大部分回應者第二個方案,對現階段從內地輸入電力有所保留。
黃錦星表示,基于去年的咨詢結論,政府暫不考慮使用內地作為新的供電源,但政府將繼續跟進,適當時候再做討論。就本地而言,新的市場參與者建立具有一定規模的發電廠的可能性極低,但小型分布式發電有一定發展機遇。
對于新競爭者,進入市場的隱性成本極高。假設新競爭者提供相當于香港總發電容量20%的電力,即須興建六個燃氣機組,需要約25公頃土地,即使有合適土地,附近居民也可能會因發電廠對環境的潛在影響而反對。
“雖然2018年時未必能出現具規模的新供電者,我們會為將來引入潛在新供電者做出準備,如計劃與擁有電網的電力公司商討及共同研究開放電網給新的參與者使用的安排。”黃錦星表示。
盡管意在改變香港現有電力市場格局,但環境局此次建議仍然受到不少批評。香港消委會就認為,有關建議只是在現有市場框架上做出改動,缺乏前瞻性建議,督促設立能源局來制定長遠政策。
進一步壓低準許回報率
香港政府對于電力公司的規管和監督,通過《管制計劃協議》(下稱“管制協議”)來劃定框架。同時,根據管制框架,電力公司須保證提供足夠的設施以應付供電區目前及未來的電力需求,也有權在協議期內將回報率維持在固定水平,即準許回報率。
目前,管制協議規定的準許回報率為固定資產平均凈值的9.99%,上一次調整之前,準許回報率高達固定資產平均凈值的13.5-15%。政府與中電訂立的管制協議將于2018年9月30日到期,與港燈的管制協議則將于2018年12月31日到期。屆時,政府有權選擇將現行管制協議再延長五年,即延至2023年。
在2018年現有管制協議屆滿后,政府即可對供電規管架構做出改變,并將于2016年1月1日前與電力公司商討電力市場是否準備就緒,電力供應規管架構日后的可能修訂,以及過渡安排等問題。黃錦星表示,將在6月底咨詢完成后整理各界意見,并與兩間電力公司進行談判。
“引入競爭對于兩家電力公司不會有太大影響,畢竟要重新鋪設電網可能性比較低,不過,如果準許回報率降低,對其資產回報則帶來壓力。”中國銀盛財富管理首席策略師郭家耀對《第一財經日報》表示。
黃錦星表示,政府將會檢討現有管制協議中準許回報率、電費審批過程、提高資訊透明度、提高電力公司表現的獎罰制度、推廣節能和可再生能源等措施。其中,準許回報率有可能壓低至6﹣8%。黃錦星強調,準許回報率還需與兩間電力公司商討,需要二者同意。
中電和港燈均表示,將會與政府及社會各界合作,規劃未來電力市場的發展。不過,港燈也同時指出,現行管制協議不應當為變而變,公司將會詳細評估建議的影響。 來源:環球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