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之所盼,政之所為。改革促進發展,發展惠及民生。站在進一步深化電力體制改革新征程的起點,用改革能量促民生改善、以民生改善聚改革能量,二者良性互助,才能協同并進。
《關于進一步深化電力體制改革的若干意見》將堅持保障民生列入五項基本原則,明確“妥善處理交叉補貼問題,完善階梯價格機制,確保居民、農業、重要公用事業和公益性服務等用電價格相對平穩,切實保障民生”。“妥善”、“確保”、“切實”三個詞充分體現出電力體制改革對保障民生的堅決。“結合我國國情和電力行業發展現狀,充分考慮企業和社會承受能力,保障基本公共服務的供給”,更是釋放出夯實民生底線的信號。
托好民生的底,讓深化改革更有底氣。市場化改革的攻堅,離不開基本民生保障做堅實后盾。民生保障好,改革阻力小,社會成本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圍內,改革步伐才能蹄疾步穩。必須“常態化、精細化開展有序用電工作,有效保障供需緊張情況下居民等重點用電需求不受影響。加強電力應急能力建設,提升應急響應水平,確保緊急狀態下社會秩序穩定”。同時,“加強老少邊窮地區電力供應保障,確保無電人口用電全覆蓋”。只有讓全體人民共享電改成果,讓改革紅利惠及全體人民,才能使人民的切身利益同改革的命運緊密聯系在一起,使改革得到人民的廣泛認同、擁護和支持,成為全體人民的共同事業。
“上下同欲”形成的民意基礎,才能激發出最大的改革正能量。改革為了人民,同時也必須緊緊依靠人民。“電力體制改革工作關系經濟發展、群眾生活和社會穩定,要加強組織領導,按照整體設計、重點突破、分步實施、有序推進、試點先行的要求,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確保改革規范有序、穩妥推進”,這是改革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對此,新電改明確,“居民、農業、重要公用事業和公益性服務等用電,繼續執行政府定價”,“政府保留必要的公益性調節性發用電計劃,以確保居民、農業、重要公用事業和公益性服務等用電,確保維護電網調峰調頻和安全運行”。
“把改革方案的含金量充分展示出來,讓人民群眾有更多獲得感”,深刻體味習近平總書記的諄諄寄語,以民本之心為民,重視人民的“獲得感”,已然成為新階段全面深化電力體制改革大潮的鮮明導向。切切實實的“獲得感”,讓新電改在人民心中寫下了新注解。來源: 中電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