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能源局網站23日對外發布的監管報告顯示,電力建設市場秩序總體比較規范,但無證施工、違規分包、出租出借許可證、掛靠借用許可證等問題仍然突出。
2014年9月至12月,國家能源局對河南、上海、山西、黑龍江、江蘇、青海、海南、湖北、內蒙古(蒙西地區)等9個省(區、市)在建電網工程項目許可制度執行情況開展專項監管。除河南省專項監管情況單獨形成報告發布外,根據其他8省(區、市)專項監管情況形成了《2014年在建電網工程項目許可制度執行情況專項監管報告》。
報告指出,多數電網企業、承裝(修、試)電力設施企業能夠落實電力設施許可制度,但發現部分企業或個人存在違反許可制度的行為,主要表現為:個別施工企業偽造許可證從事承裝(修、試)電力設施活動;個別施工企業無證從事承裝(修、試)電力設施活動;部分承裝(修、試)電力設施企業違反許可管理制度分包工程,山西送變電工程公司等8家企業在工程發包等環節存在違規分包等情況;個別承裝(修、試)電力設施企業出租、出借許可證,施工單位掛靠借用許可證承攬工程;部分承裝(修、試)電力設施企業在施工過程中使用無證電工或超許可類別電工。
監管報告提出,對違反許可制度的行為,按規定責令有關單位整改;需進行行政處罰的,按程序作出行政處罰;偽造許可證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機關;偽造許可證和無證施工企業將列入黑名單,禁止從事承裝(修、試)電力設施活動。
對于承裝(修、試)電力設施企業,《報告》強調,要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必須依法取得許可證,并在許可范圍內開展生產經營活動,在生產經營活動中自覺接受監管機構的監管;
二是嚴格按照規定向工程所在地的監管機構進行跨區作業備案報告;
三是在承攬電力工程活動中,嚴禁涂改、偽造許可證,嚴禁出租、出借及掛靠、借用許可證,或者以非法授權等方式允許其他企業、個人以本企業名義從事承裝(修、試)電力設施活動等違規行為;
四是不得違規轉包分包工程,將承裝(修、試)電力設施業務分包給未取得相應許可資質的企業承擔;
五是嚴格執行電工進網作業許可制度,不得允許電氣作業人員無電工進網作業許可證或超越許可范圍進網作業;
六是進一步加強對工程施工現場活動的管理;
七是認真落實有關監管要求,嚴格執行年度自查報告等日常監管制度。
據介紹,監管部門將進一步做好后續監管工作,加強承裝(修、試)電力設施企業全國統一信息平臺建設,曝光無證施工企業黑名單,促進電力建設工程市場規范發展。來源:中國電力網
2014年9月至12月,國家能源局對河南、上海、山西、黑龍江、江蘇、青海、海南、湖北、內蒙古(蒙西地區)等9個省(區、市)在建電網工程項目許可制度執行情況開展專項監管。除河南省專項監管情況單獨形成報告發布外,根據其他8省(區、市)專項監管情況形成了《2014年在建電網工程項目許可制度執行情況專項監管報告》。
報告指出,多數電網企業、承裝(修、試)電力設施企業能夠落實電力設施許可制度,但發現部分企業或個人存在違反許可制度的行為,主要表現為:個別施工企業偽造許可證從事承裝(修、試)電力設施活動;個別施工企業無證從事承裝(修、試)電力設施活動;部分承裝(修、試)電力設施企業違反許可管理制度分包工程,山西送變電工程公司等8家企業在工程發包等環節存在違規分包等情況;個別承裝(修、試)電力設施企業出租、出借許可證,施工單位掛靠借用許可證承攬工程;部分承裝(修、試)電力設施企業在施工過程中使用無證電工或超許可類別電工。
監管報告提出,對違反許可制度的行為,按規定責令有關單位整改;需進行行政處罰的,按程序作出行政處罰;偽造許可證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機關;偽造許可證和無證施工企業將列入黑名單,禁止從事承裝(修、試)電力設施活動。
對于承裝(修、試)電力設施企業,《報告》強調,要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必須依法取得許可證,并在許可范圍內開展生產經營活動,在生產經營活動中自覺接受監管機構的監管;
二是嚴格按照規定向工程所在地的監管機構進行跨區作業備案報告;
三是在承攬電力工程活動中,嚴禁涂改、偽造許可證,嚴禁出租、出借及掛靠、借用許可證,或者以非法授權等方式允許其他企業、個人以本企業名義從事承裝(修、試)電力設施活動等違規行為;
四是不得違規轉包分包工程,將承裝(修、試)電力設施業務分包給未取得相應許可資質的企業承擔;
五是嚴格執行電工進網作業許可制度,不得允許電氣作業人員無電工進網作業許可證或超越許可范圍進網作業;
六是進一步加強對工程施工現場活動的管理;
七是認真落實有關監管要求,嚴格執行年度自查報告等日常監管制度。
據介紹,監管部門將進一步做好后續監管工作,加強承裝(修、試)電力設施企業全國統一信息平臺建設,曝光無證施工企業黑名單,促進電力建設工程市場規范發展。來源:中國電力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