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中共中央和國務院聯合下發了“電改9號文”《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深化電力體制改革的若干意見》作為本輪電力體制改革的綱領性文件。此次電改方案的核心是“三個放開、一獨立、三個強化”,即有序放開競爭環節電價、配售電業務和發用電計劃,并獨立交易機構。本輪電力體制改革的核心目標就是推進電力交易的市場化。從大用戶試點到輸配電價改革試點,從售電業務放開到獨立交易機構,各種改革的本質都是在為最終活躍的電力交易市場化奠定外部環境基礎。
同時電力體制改革也是一個打破壟斷的過程,從最早期的國家電力公司的縱向一體化模式,到目前的國家電網公司唯一賣電方的模式,前者的模式已經通過“廠網分開”打破壟斷,后者的單一賣電方的壟斷模式,將在本輪電改中被打破。
截至目前為止已下發的電改配套文件有四個,分別是《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關于改善電力運行調節促進清潔能源多發滿發的指導意見》、《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于完善電力應急機制做好電力需求側管理城市綜合試點工作的通知》、《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貫徹中發〔2015〕9號文件精神加快推進輸配電價改革的通知》和《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完善跨省跨區電能交易價格形成機制有關問題的通知》。
另外還有六個配套文件,現在正在加快審議的程序,不久也將出臺,分別是:《關于推進輸配電價改革的實施意見》、《關于推進電力市場建設的實施意見》、《關于電力交易機構組建和規范運行的實施意見》、《關于有序放開發用電計劃的實施意見》、《關于推進售電側改革的實施意見》、《關于加強和規范燃煤自備電廠監督管理的指導意見》。
我國的電力體制改革相對于發達國家仍處于起步階段,世界范圍的電改起始于1982年的智利,后續大部分歐美國家在上世紀90年代陸續開始改革,以1989年開始的英國電力市場改革的影響為最深遠,對后續歐洲、北美和亞洲的一些國家和地區的電改帶來很大借鑒意義??v觀全球電改浪潮,先行的國家已經通過實踐證明了大量的有效改革措施和解決問題的制度策略,無一例外的在發電市場和零售市場引入了競爭,通過公平競爭的市場化手段優化電力產業資源的配置。
我國電力體制改革自1997年撤銷電力部,組建國家電力公司,實現政企分開開始,已歷時18年。期間先后經歷了2002年5號文出臺后的廠網分開,2003年組建國家電監會,2011年組建中能建和中電建集團,實現主輔分離,形成五大發電、兩大電網和兩大輔業集團市場結構多個重要關口。
現行電力體制下,電網企業被法律授予統購統銷的權利,即所有電力生產者都要將電力銷售給電網,所有用戶也只能從電網企業處得到電力供應。
未來電改方向必然是競價上網,同時將引入多元化的交易主體,這意味著在電力需求放緩的情況下,電力企業間將會加劇競爭,特別是在交易平臺獨立之后,直購電規模將繼續擴大,電價在競爭之下必然下降,這將對發電企業造成壓力。
電網企業傳統的輸配售電市場將被重新劃分,尤其是電力配售市場為社會資本敞開窗口。電力系統外部的資金可以走進去,電力系統內部主體(發電企業、電網企業)也可以走出來組建配售電主體,參與市場競爭。 來源: 北極星配售電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