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能源局在《關于政協十二屆全國委員會第五次會議第4253號提交答復的函》中針對當前可再生能源發展中的存在的棄光限電、補貼拖欠、行業成本過高以及光伏用地政策重點問題進行了回復。
該文件中指出,近年來,國家能源局已經采取多種措施解決棄光限電問題,下一步將在充分論證和取得各方共識的基礎上加快研究建立非水可再生能源發電配額強制考核辦法,明確省級政府、電網企業、發電企業以及售電公司等相關主體的責任,同時適時啟動綠色電力證書強制約束交易。
補貼拖欠的原因主要在于可再生能源補貼資金應收盡收難度較大,實際征收率僅85%左右,缺口主要是自備電廠未足額繳納電價附加基金,主要集中于新疆、甘肅、內蒙古和山東等地區,下一步將會增加征收力度。但對于提高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征收標準的建議,國家能源局表示在當前環境下,難度較大。同時國家能源局表示,國家支持銀行業金融機構在國家現行金融政策下通過資產證券化等方式助推探索解決補貼拖欠的問題,但該方式勢必會提高可再生能源發電成本。
詳情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