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共同學習了華北能源監管局關于加強用電營商環境日常監管工作的五項舉措,著重對用戶用電報裝回訪工作進行了部署。會議要求稽查處及三地業務辦按照屬地原則,對區域內近期所有已完成報裝接電的電力用戶開展全面回訪。回訪內容包括用電報裝便捷性、辦理時效性、小微企業報裝收費情況、供電企業服務情況、用戶“獲得電力”服務舉措宣傳情況等15項內容,為做好回訪工作,華北局制定了回訪工作方案和專題問卷調查表。會議還對回訪技巧、回訪注意事項、回訪記錄內容等做了詳細講解和培訓。
華北局高度重視“獲得電力”優化營商環境日常監管工作,希望在開展重點綜合監管的同時,通過加強日?;谋O管行動,督促供電企業落實“獲得電力”各項舉措,取得用戶反饋一手材料,推動“獲得電力”落地生根和社會獲得感,為后續供電監管更加具有針對性。
會議對做好本次用戶回訪工作提出了四點要求:一要深刻認識用戶回訪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用戶回訪是“獲得電力”非現場監管的重要內容,要充分利用好這一渠道,幫助供電企業發現供電服務中存在的問題,持續提升用電報裝服務水平。二要扎實落實回訪任務和指標要求,明確回訪責任人,詳細記錄回訪情況,按時保質完成回訪任務;三要認真做好中期回訪指標評估工作,適時對回訪指標體系進行調整和完善。對回訪發現的問題要進行梳理,并及時開展現場核查,督促供電企業整改。四要加大宣傳工作力度,對供電企業已出臺的用戶“獲得電力”服務舉措要及時收集并利用我局門戶網站進行廣泛宣傳,進一步營造優化用電營商環境互學互鑒的良好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