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劃》明確,自發布之日起,海南除特殊用途外的公交車新增和更換車輛100%使用清潔能源汽車,力爭2020年總體清潔能源化比例不低于80%;巡游出租車新增和更換車輛100%使用清潔能源汽車,力爭2020年實現全面清潔能源化;網約出租車,海口、三亞新注冊網約車100%使用清潔能源汽車,其他市縣比例不低于80%,2020年起,全省新注冊網約車100%使用清潔能源汽車;分時租賃新增和更換車輛100%使用新能源汽車,力爭2025年總體清潔能源化比例不低于80%;其他租賃車新增和更換車輛使用清潔能源汽車比例不低于20%,并逐年遞增20%,2023年起達到100%;輕型物流配送車(含郵政及城市物流配送)新增和更換車輛100%使用新能源汽車,力爭2025年總體清潔能源化比例不低于60%。
此外,自2020年起,海南旅游客車及城/鄉際班線車新增和更換車輛使用清潔能源汽車比例將不低于20%,且逐年遞增20%,2024年起達到100%。
據了解,截至2018年底,海南全省已有清潔能源公交車3690輛,占比77.9%;巡游出租車7632輛,新能源和清潔能源車型已占95%;其他運營車輛由于車型應用成熟度的原因,清潔能源占比還相對較低。
海南省交通運輸廳相關負責人表示,大力推進全省營運車輛清潔能源化,把城市公交車成品油價格補助額度與新能源公交車推廣目標完成情況相掛鉤。同時,對部分新能源公交車及非插電式混合動力公交車給予運營補助,每輛車每年最高補助8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