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低保五保優(yōu)惠用電政策
1.享受對象:城鄉(xiāng)“低保戶”和農村分散供養(yǎng)的“五保戶”家庭。
2.條件:經民政局確認的城鄉(xiāng)“低保戶”和農村分散供養(yǎng)的“五保戶”家庭。
3.標準:城鄉(xiāng)“低保戶”和農村分散供養(yǎng)的“五保戶”家庭每月免費用電10千瓦時,即每戶每月5.6元的標準。
4.辦理程序:一是民政局確定低保、五保戶名單,每季度將名單反饋供電公司;二是供電公司按照名單,將減免電費轉給財政局指定賬戶;三是民政局每月或每季度將減免電費逐戶發(fā)給低保、五保戶。

二、光伏扶貧行業(yè)政策
1.享受對象:建檔立卡貧困村和建檔立卡貧困戶,重點扶持家庭勞動能力弱、無穩(wěn)定增收來源的貧困戶以及無集體經濟收入或集體經濟薄弱、資源缺乏的貧困村。
2.條件:光伏扶貧工程,經驗收合格,并網發(fā)電。
3.標準:光伏扶貧項目電價由兩部分組成,一是燃煤電廠標桿電價部分(目前河南最新調整后為0.3779元/千瓦時),二是超出燃煤電廠標桿電價的補貼部分(即0.98元/千瓦時或者0.85元/千瓦時減去0.3779元/千瓦時部分)。項目并網后,電網企業(yè)即可發(fā)放燃煤電廠標桿電價部分(即購電費或上網電費),補貼部分須待項目列入國家可再生能源發(fā)電目錄后,再由電網企業(yè)代為撥付(即財政補貼或補助資金)
說明:在2016年12月31日前備案開建、并于2017年6月30日前(含630)并網的,執(zhí)行0.98元/千瓦時的電價,2017年6月30日以后并網的,執(zhí)行0.85元/千瓦時的電價。按照發(fā)改能源[2018]823號文,從2018年5月31日后針對光伏扶貧報裝沒有新的優(yōu)惠政策。如遇電價政策調整,以調整后為準。
4.辦理程序:
一、 以文件代證件,推行上門受理。營銷立戶流程可由資產所有者或由縣(區(qū))政府授權認可的第三方自行辦理,也可由供電企業(yè)光伏扶貧責任人上門代為申請。供電企業(yè)光伏扶貧責任人與鄉(xiāng)政府(村委會)共同確認立戶者與縣(區(qū))政府批復的光伏扶貧方案一致,不需要額外提供任何申請資料。
二、 建檔立戶,完成信息錄入。通過“電力營銷業(yè)務應用系統(tǒng)”扶貧業(yè)擴接口,進行信息錄入。
三、 環(huán)節(jié)并行,調試合格當天并網。供電公司營銷部組織運檢部、調控中心聯合開展光伏扶貧工程的并網驗收,簽訂購售電合同和并網調度協(xié)議,出具并網驗收意見,并行開展裝表、并網調試等有關工作,調試通過后直接轉入并網運行。光伏扶貧工程建成后5個工作日完成并網驗收與調試工作。并網驗收與調試合格的項目,當天實現并網發(fā)電。

三、貧困村電網升級改造
1.享受對象:各鄉(xiāng)鎮(zhèn)省級貧困村、深度貧困村群眾。
2.條件:村村通動力電。
3.標準:上述行政村電網基礎設施達到400伏動力電全覆蓋整村,戶均配變容量1.5千伏安以上,滿足當地群眾生產生活用電的電力脫貧要求。
4.實施程序:按照縣委縣政府脫貧攻堅要求,供電公司在2017至2019三年時間,完成對縣域內無電戶、動力電不足村莊全消除,執(zhí)行上級貧困村建檔立卡、整村銷號要求,從而使全縣貧困村戶均容量提升至1.5千伏安以上,該項行業(yè)脫貧攻堅任務已于2018年5月份全面竣工投產,較原計劃提前一年完成。
四、易地扶貧搬遷安置點電力配套
1.享受對象:各鄉(xiāng)鎮(zhèn)易地扶貧搬遷安置點貧困戶。
2.條件:符合澠池縣政府扶貧搬遷安置條件且按照上級政策已分配安置房的群眾,免費給予報裝接電。
3.標準:按照上級投資政策,供電公司負責實施安置點至公共聯結點高壓線路架設、專用變壓器、下戶線表計安裝及投入運行。
4.實施程序:澠池供電公司按照縣委縣政府要求,及時對擬建、在建的扶貧安置點電力接入工程進行立項、設計、實施、送電,截止2018年底全縣易地搬遷安置點已全面通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