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分解下達2020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目標任務的通知
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
根據省住建廳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現將2020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目標任務予以分解下達,并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年度目標任務
2020年全市計劃新開工建設棚戶區改造安置住房56166套,基本建成棚戶區改造安置住房63437套;全市分配入住公租房7334套,具體任務分解情況見附表。
各單位在確保完成上述工作任務的同時,還應按照要求完成審計發現問題整改工作;繼續做好棚戶區改造逾期未回遷整改工作;按照時間節點完成公租房信息錄入工作。
二、工作時間節點
2020年6月底前,完成年度目標任務的60%。
2020年9月底前,完成年度目標任務的90%。
2020年12月底前,完成全部年度目標任務 。
三、有關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主動作為。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是民生實事之一,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要高度重視,細化目標任務,建立工作臺賬,設定時間節點,明確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確保工作落到實處。
(二)明確分工,加強協作。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與市住房保障(棚改)部門既要明確職責分工、各司其職,又要加強溝通、協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市住房保障(棚改)部門主要負責制定任務標準,組織考核驗收、溝通銜接協調等工作;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主要負責督促本轄區住房保障(棚改)部門抓好計劃落實,加強現場指導,按要求上報有關數據等工作。
(三)扎實推進,接受監督。各單位要加強對保障性安居工程項目的督導檢查,針對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時跟進相應措施,保障各項任務按時完成。在工作推進中要做好業務和政策宣傳,自覺接受社會、輿論監督,推動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更加公開、公平、公正。
(四)加大投入,做好保障。為確保保障性安居工程年度目標任務順利完成,各單位要將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經費列入年度財政預算,并按時足額向住房保障(棚改)部門撥付到位,具體工作經費數量見附表。
附2020年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標任務分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