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蘇能源監管辦對外發布《提升江蘇用戶“獲得電力”優質服務水平綜合監管工作方案》(以下簡稱《工作方案》)。
《工作方案》明確提出,江蘇能源監管辦今年將以開展供電企業優質服務情況監管評價為抓手,以基本達到全國“獲得電力”先進水平為目標。《工作方案》還提出,要確保實現2020年供電企業辦理居民、低壓非居民、高壓用戶平均接電時間分別壓減至5個、15個、40個工作日內,不斷增強人民群眾滿意用電獲得感,為江蘇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強有力的電力保障。
總的來看,《工作方案》以“七個強化”“四個著力”為抓手,持續提升江蘇用戶“獲得電力”優質服務水平,切實增強人民群眾和用電企業的獲得感和幸福感。
七個強化,瞄準影響“獲得電力”優質服務水平的難點痛點問題
強化用電報裝時間監管,促進快捷用電。要持續壓縮辦電時間,保障廣大電力用戶快捷用電,居民、低壓非居民、高壓用戶平均接電時間分別壓減至5個、15個、40個工作日內。
強化用電報裝環節監管,促進便利用電。壓減辦電環節,全省低壓、高壓用戶報裝環節分別精簡至2個和4個,不得增設或變相設置業務辦理環節、前置條件。南京、蘇州、無錫等地2020年底前要率先出臺并落實低壓及短距離施工“企業承諾,工程直接實施、手續事后報備”等免審批政策。
強化用電報裝費用監管,促進經濟用電。要杜絕不合理收費、違規收費或轉由關聯企業變相違規收費等問題,全省20千伏及以下用戶接入工程(不含居配、臨時用電)由供電企業投資建設至資產分界點政策,160千瓦及以下電力用戶,統一采用低壓接入方式,切實降低用戶接電成本。
強化供電質量監管,促進可靠用電。35千伏及以上電壓供電用戶的停電次數每年不超過1次,10千伏供電用戶每年不超過2次,其他用戶每年不超過3次,全省各設區市中心區、市區、城鎮、農村地區用戶年均停電時間壓減至2、5、9、15小時/戶以內;城區內故障搶修到達現場時間不得超過45分鐘,偏遠鄉村不得超過90分鐘,全省戶均停電時間不超過4.7小時。
強化用戶受電工程市場秩序監管,促進公平用電。要規范用戶受電工程各環節流程管理,不斷提升用戶受電工程市場化水平,不得直接、間接或者變相指定用戶受電工程的設計、施工和設備材料供應單位,不得限制和排斥其他單位的公平競爭,確保公平無歧視開放用戶受電工程市場。
強化信息公開監管,促進陽光用電。通過企業網站、營業廳、新聞媒體、手機APP等渠道對外發布用電報裝服務流程、時間要求、收費標準及有關政策等信息,全面宣傳“獲得電力”優質服務的做法和取得的成效,提升群眾認知感。
強化投訴舉報監管,促進滿意用電。加大12398能源監管熱線的普及宣傳力度,加大對12398能源監管熱線投訴舉報屬實事項的考核力度,認真解決好人民群眾關切、市場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嚴肅查處各類違法違規行為。
四個著力,助力“獲得電力”營商環境再優化
全面對標促優化,著力提升供電服務水平。要繼續對標北京、上海等先進水平,聚焦薄弱環節和突出問題,進一步簡流程、壓時間、降成本、提質量,形成一批“獲得電力”特色亮點成果,努力打造全國用電營商環境新高地。
聚焦堵點通梗阻,著力提升解決問題質量。堅決打通群眾用電的堵點、難點和痛點;要對照近年來監管檢查和企業自查發現的固癥頑疾,查找短板弱項,針對薄弱環節,推出更多改革舉措,形成一批實用管用的管理機制。
動真碰硬嚴評價,著力提升監管工作實效。江蘇能源監管辦將通過明察暗訪,問卷調查和評價分析等方式,了解真實情況,做出客觀評價,督促供電企業提升供電服務品質、查找服務短板、量化服務質效、選樹服務典型,切實提升廣大電力用戶獲得感和滿意度。
深入基層廣發動,著力提升群眾參與熱情。要廣泛宣傳發動,動員每名干部職工進一步創新服務方式,轉變服務態度,提升服務效率,努力打造“獲得電力”樣板工程,評選一批有特色有影響的服務品牌,選樹一批優化營商環境先進典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