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大股東均為國有能源投資集團
廣州電力交易中心在今年3月1日和北京電力交易中心同時掛牌成立,此舉被業內人士認為是中國電力市場化過程中的重要里程碑。
根據中發9號文件和改革配套文件有關精神,廣州電力交易中心依托南方電網公司按照股份制公司模式組建,注冊資本金為3000萬元,其中南方電網公司出資2001萬元,持股比例為66.7%。
據了解,除了南方電網外,目前廣州電力交易中心還有另外5名股東,分別為廣東、廣西、云南、貴州、海南等南方五省區所屬國有電力、能源、投資企業。這5名股東分別是:廣東省粵電集團有限公司、廣西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云南省能源投資集團有限公司、貴州產業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以及海南省發展控股有限公司。
廣州電力交易中心的法定代表人為張勉榮。張勉榮曾任廣東電網公司副總經理、海南電網公司副總經理和南方電網公司市場營銷部副主任。
電力體制深化改革之產物
作為新一輪電力體制改革背景下產生的“新生事物”,兩家電力交易中心運作的思路無疑是《關于進一步深化電力體制改革的若干意見》(中發〔2015〕9號)及其配套文件的“落地”。
以廣州電力交易中心為例,其組建方案給出的其定位是:不以營利為目的,按照政府批準的章程和市場規則,在政府監管下為市場主體提供規范、公開、透明的電力交易服務。交易機構的日常業務不受市場主體干預,交易業務與電網其他業務分開。該中心主要負責落實國家西電東送戰略,落實國家指令性計劃、地方政府間框架協議,為跨區跨省市場化交易提供服務,促進省間余缺調劑和清潔能源消納,逐步推進全國范圍的市場融合,在更大范圍內優化配置資源。
“不以營利為目的”,新一輪深化電力體制改革,組建電力交易中心,能否為電力用戶節約電費支出?從廣州電力交易中心今年1-4月份的數據看,改革紅利已經初顯。
據了解,此前,電網企業負責發電,再根據政府制定的價格,將電力銷售給用戶,成本和售價之間的差價是其主要利潤來源。然而,由于電力市場化程度低,電網又是壟斷行業,中間的差價空間究竟有多大?又應該是多大?2015年《關于進一步深化電力體制改革的若干意見》出臺,突破點就在電網,在于提高電力市場化程度。
“現行電價管理仍以政府定價為主,電價調整往往滯后成本變化,難以及時并合理反映用電成本、市場供求狀況、資源稀缺程度和環境保護支出。”文件批評了當下的電力價格體制。
南方電網透露,廣州電力交易中心積極探索在省間交易引入市場化交易機制,促進余缺調劑和清潔能源消納,超前謀劃清潔能源吸納,5月11日就開展了第一單云南送廣東跨省市場化交易6億千瓦時。
廣州電力交易中心還積極促成廣東與云南省政府溝通協商,對西電東送年度計劃外交易電量明確了市場化價格機制,通過建立合理的利益補償機制,適當平衡東西部、水火電利益關系,也有效緩解了云南水電棄水壓力。1-4月共增送云南富余水電5億千瓦時,相應降價空間折合電費0.35億元,全部用于補償廣東受影響燃煤發電企業。 來源:新浪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