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存在三大問題
縱觀青海省四個太陽能熱發電示范項目,預期都具有良好的環保性、高效性等特點。但在項目建設,以及預期投產運營后仍存在一些問題,具體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部分項目建設進度慢
國家能源局《關于建設太陽能熱發電示范項目的通知》(國能新能[2016]223號)要求,示范項目應在2016年9月30日前完成備案,盡早開工建設,原則上應在2018年底前建成投產。
從目前情況看,四個示范項目均在2016年9月30日前完成核準或備案,中控和中廣核項目建設進度正常,預期在2018年底能夠并網投運;中國電建、黃河公司項目均未進入實質性開工建設階段,并網投運時間預計將滯后于國家能源局建成投運的時限要求,無法享受1.15元/千瓦時的光熱發電標桿電價,影響了示范效應的正常發揮。
太陽能熱發電項目需要提前介入、定位,做好調查研究、論證、資源測試等前期準備工作,中國電建和黃河公司兩個項目建設進度比較慢,在廠址選擇、技術定型、方案設計、設備施工采購等多方面產生桎梏,影響了建設工作正常開展。
究其原因,一方面投資方自身對項目前期準備和論證不夠充分,決策不夠周密;
另一方面,光熱技術屬于新技術,尤其在示范階段,技術設計缺乏規范,指標設計沒有標準,更無可參考借鑒的成功范例,增加了項目實施的不確定性,這更是一個不斷試錯修正的過程。
(二)建設期配套政策不到位
①土地成本高
太陽能熱發電項目占地面積大,選址要求也較光伏發電更為嚴格,但項目土地投資費用高,加大了項目建設期資金投入。據中廣核太陽能德令哈有限公司反映,目前該公司在土地使用方面,已繳納和需繳納共三項費用:
一是征用土地給當地牧民經濟補償已經支付完畢;
二是耕地占用稅已經支付完畢;
三是草原征占用費用,2015年該公司已經取得土地證,近期有關部門通知該公司因占用草原,需接受處罰再補辦草原征占用手續,處罰金額及征占費用目前還無法準確計算。
②融資難度大
太陽能熱發電技術是試驗示范階段的新技術,屬于創新型的技術發展理念,在具體項目的技術和管理上都缺乏經驗,造成許多金融機構采取觀望態度,項目業主獲得融資難度大,特別是民營企業,雖具有較強的技術能力,但企業整體實力弱,融資更加困難。
另外,目前風電、光伏發電等新能源所面臨的棄風、棄光不能全額消納,可再生能源補貼下降和到位滯后等情況,今后是否會發生在太陽能熱發電項目上,造成貸款回收困難,也加大了金融機構放貸謹慎性。
③并網接入費用高
中控、中廣核項目并網接入系統建設過程中,根據兩個項目核準批復文件及青海省電力公司并網接入計劃,中控項目自建送出線路至中廣核示范項目主變高壓側,再由中廣核和中控合建送出線路至由青海省發展投資有限公司投資建設的柏樹新能源匯集站,最終并入青海電網。
目前,中廣核、中控項目正與青海省發展投資有限公司協調接入匯集站問題。青海省發展投資有限公司表示,中廣核、中控項目必須分別支付大額資金,方能接入匯集站。雙方多次協商,仍無法達成一致,兩個項目并網接入、投產運營時間尚存在不確定性。
(三)項目業主對投運后預期收益不樂觀
太陽能熱發電示范項目以推動光熱產業的規模化和產業集成的能力為主要目標,但投資收益仍是項目投資方密切關注的現實問題。
2018年底前投運的青海省示范項目,執行國家核定的太陽能熱發電項目標桿電價1.15元/千瓦時,其中0.2277元/千瓦時青海省平均購電價部分,由青海電網按月及時結算,剩余0.9223元/千瓦時屬于可再生能源電價補貼,應先進入補貼目錄,才能取得相應的補貼收入。
而目前補貼目錄的申報周期為一年,間隔時間較長,并且補貼發放延遲的情況已經常態化。
同時,項目業主還擔憂未來是否會因送出和消納的問題,出現棄光限電窘況。在項目不能有效保證設備利用小時,無法及時足額獲得可再生能源補貼的情況下,項目將無法正常生產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