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陳女士家住在長春市西安廣場安全局宿舍,4月8日,電力部門的工作人員抄表之后顯示電量竟然高達779個字。“2月份和3月份,我家的用電量都是60多個字。”陳女士說,家里只有她和孩子兩個人,除了一些日常家電之外,沒有其他耗電電器,而且兩個人白天都不在家,所以用電量不是很大。”
記者聯系了長春供電公司,工作人員詳細了解情況,并查看了抄表記錄。“這個數字是累計電量。”工作人員介紹,依據抄表記錄,陳女士家的去年月平均用電量是200個字左右,之所以今年2月份和3月份的用電量只有幾十個字,只因為2月份過年抄表數字只是半月用電量,而3月份電表被阻擋無法查看,抄表員按照上月記錄估算了電量,兩個月并不是實際用電量,所以4月份電量是這幾個月的累計用電量,這樣算下來與以往平均電量大致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