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7月22日訊(海峽都市報記者 李薇 文/圖) 家住福州臺江區義洲新興新村的林某某,自從2000年因為欠電費被銷戶后,就一直采用直搭電線的方式偷電,迄今已與臺江供電局打了11年的“竊電游擊戰”。由于沒有被抓現行,加上涉案金額小,林某某一直有恃無恐。不過,昨日上午他終于被福州市公安局臺江分局刑偵大隊正式逮捕。
不交電費,11年約竊電5.7萬元
據臺江供電局介紹,林某某從1998年10月起開始拖欠電費,在反復催繳無果的情況下,該局根據相關法規,于2000年將林某某家電表銷戶,切斷了電源。此后,林某某便從電表箱的空氣開關處直搭電線,拉到位于5樓的家里。11年來,臺江供電局不斷查處并剪掉直搭電線,但一等工作人員離開現場,林某某就又直搭電線把電拉到家里。
警方透露,林某某從2000年至今竊電100多次,光是被供電局剪斷的直搭線就有50多公斤。臺江供電局根據林某某家里使用的電器推算,11年來林某某竊電約11萬度,欠電費約5.7萬元。
林某某的竊電行為也影響到了鄰居的用電安全。據介紹,由于直搭線沒擰緊、電阻大,電線發熱過載而導致跳閘的事情時有發生,林某某的鄰居多次向供電局舉報其竊電行為。臺江供電局也多次向公安機關報案,但由于沒有林某某現場竊電的證據,且涉案金額較小,無法立案偵查。
兩個月蹲點守候終于找到偷電證據
從今年1月到3月,臺江供電局多次安排值班人員到林某某家樓下進行蹲點取證。3月14日晚7點半左右,蹲點工作人員像往常一樣,上門告知林某某竊電事實,并剪除直搭線,然后躲在暗處守候。7點50分,林某某悄悄下樓,拿著作案工具躡手躡腳來到電表箱邊搭線竊電,而這一過程被工作人員完整地拍攝了下來。
在取得足夠證據后,昨日上午,林某某被警方正式逮捕。據介紹,如果林某某盜竊罪名成立,可能會被處以3年以內有期徒刑。
據透露,林某某沒有固定職業,愛炒股,被捕后他依然沒有悔改之意,他的妻子曾說他“太貪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