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求省錢。安全?沒想過!
昨天傍晚6點多,記者再次來到這處擁有“13家房客”的出租房。由于正值下班時間,不少人都已經回到了住處。今年剛20歲出頭的小蔡,也是“13家房客”之一,他住在這里已經有3個月了。
記者在其房內看到,不到15平方米的一個狹小空間內,一張大床就占據了絕大部分的空間,再加上一只空調,一臺彩電,一張書桌和一只儲物柜,小小的屋子被塞得滿滿當當。由于沒有獨立的衛生間和浴室,每天早晚他都要與其他住戶搶著用衛生間。
小蔡告訴記者,他每個月的房租是500多元,幾乎是他一個月工資的四分之一,但如果一個人單租或僅是兩三人合租,房租顯然還要貴。“住在這里主要也是考慮到離我上班的地方比較近,走走10分鐘就到了。這里的公交車晚上6點多就沒了,碰到加班,如果住得太遠的話就回不去了。”但是,對于群租會不會帶來安全問題,小蔡說自己從來都沒有考慮過。
記者隨后也采訪了這里其他的住戶,他們的想法與小蔡基本一致,主要也是考慮到離工作單位較近、租金較低等因素,但是對于安全方面的考慮卻相對較少。
13人一個月用電2200多度
群租客越多,相對來說用電量也會越大,而用電量超過一定負荷就會帶來安全隱患。昨天,記者也從電力部門了解到,袍江文匯園小區這“13家房客”7月份以來的用電量為975度。這還不算什么,根據電力部門的統計數字,今年2月份,他們的用電量竟然達到了2241度,平均每小時負荷達到7~9千瓦,基本接近滿負荷。
“如果用電量控制在電表容量的正常范圍內,則發生安全隱患的概率不大,但如果超過額定容量超負荷運轉,會使導線、開關、熔絲、電表等設備超載,加速這些設備的老化,縮短使用壽命,并極易造成火災等嚴重事故。”一位電力工作人員對記者說。
10~25平方米的群租房最走俏
記者昨天也走訪了市區不少中介公司,發現群租現象在我市并不少見,特別是在城鄉接合部,10~25平方米的群租房最為走俏。記者了解到,市區一般的群租房價位在300元/月至600元/月左右。受地理位置等因素影響,相比較而言,城郊接合部的群租房比城區的群租房價格相對要低。
城南一家中介公司的負責人告訴記者,在城南等城郊接合區域的群租房比城區多很多,租房的需求量也很大,價格也比城區稍稍便宜。特別是10~25平方米的群租房需求量最大,有些房源剛掛出來就有人來租走了,每天來問的人也很多。這些群租房租金較低,一般在每月300到500元之間。對于很多打工者來說,租群租房可以便宜很多,但是對于所租房屋是否安全等問題,來租房的人很少過問。
群租房備案,半年僅個位數
和房屋買賣需要在房管部門登記備案一樣,房屋租賃過程中也需要進行登記備案。記者昨天從市房管處了解到,租賃過程中的備案是出于自愿的原則,而在自愿原則下,很少有房屋租、住雙方到房管處自愿備案的。今年上半年,到市房管處進行租賃備案的具體案例僅有個位數。
據了解,根據今年2月1日國家住建部出臺的《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規定,出租房人均居住面積不得低于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標準。對此,市房管處一位負責人表示,據他所知,現在紹興地區居住面積最低標準是多少,目前尚無準確結論,因此也很難確定目前哪些群租房是違反規定的。
對于群租客
目前管理還存在諸多難處
群租房現象屢見不鮮,安全隱患突出。昨天記者也采訪了公安部門。
越城公安分局一位工作人員表示,群租房租客大多為外來人員,而且流動性相對較大,公安部門如果接到市民的反映,會對群租房內的暫住人員進行身份證、暫住證的核實登記。如果沒有暫住證的,會責令其在規定的工作日內補齊。
這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雖然群租現象會對社會治安等方面造成一定的影響和危害,但作為公安部門在管理方面存在諸多難處。出于社會治安等綜合因素考慮,公安部門還是建議廣大市民無論是租房給他人還是去租房子,都能做到規范、合理。
專家觀點:
群租房現象合情不合理
群租房現象如此普遍,我們應該怎樣看待這個問題呢?昨天記者也就此采訪了一位社會學專家。這位專家告訴記者,群租房現象合情卻不合理,生存和生命哪個更重要,還是要靠租房者自己考量。
“打工者賺錢不容易,租房子的開銷就要占收入的很大一部分,為了生存大家肯定都是能省則省,這個合乎情理,都能理解。但是群租房安全隱患太大,國家也明令禁止,一旦發生事故后果不堪設想。”這位專家對記者說。
新聞鏈接:
上海人均租房不得低于5平方米
今年7月13日,上海市公布了新修訂的《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賃管理辦法》,明確了居住房屋的最小出租單位以及人均最小租房面積。
新辦法明確了“最小出租單位”,規定必須以一間原始設計為居住空間的房間為最小出租單位,同時強調不得分隔搭建出租或者按床位出租,也不得將廚房、衛生間、陽臺、地下儲藏室等出租供人居住。《辦法》同時明確“最低人均承租面積”,即以一套住房中居住空間為基準,人均不得低于5平方米,并規定居住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居住房屋不得出租用作單位的集體宿舍。
群租房事故多發
●2008年7月8日,嘉興市海鹽縣于城鎮一出租房發生火災,造成一男孩死亡。
●2010年10月18日,上海松江區新橋鎮新育路140弄70號一處群租房內發生火災,6人不幸葬身火海,其中包括母子3人、一對夫妻和一位中年婦女,年齡最小的才5歲。警方初步查明,火災是由亂拉電線引起的。
●2010年11月29日,蘇州市平江路大新橋巷的一幢兩層住宅突發火災,該住宅里面住有十多人。火災發生后,多人一度被困屋內,其中一對年僅18歲的雙胞胎姐妹因嗆入濃煙被送往醫院就醫,傷勢較重。
●2011年7月8日11時許,上海寶山區寶安公路上一民房起火燃燒,所幸并未造成人員傷亡。據查,起火民房被出租給了十多戶外來打工者。由于用電需要,租住者私拉電線,最終導致短路引發火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