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改委發布消息,稱將完善居民階梯電價制度。居民階梯制度自2012年7月其全國實行,至今走過了一年半的時間。
發改委要求,各地加大居民用電“一戶一表”改造力度,并全面推行居民用電峰谷電價,鼓勵居民用戶參與電力移峰填谷。
發改委和工信部此前發布《關于電解鋁企業用電實行階梯電價政策的通知》,決定自2014年1月1日起對電解鋁企業用電實行階梯電價政策。
階梯電價完善
2012年7月,全國除西藏和新疆以外的29個省級區域開始實行居民階梯電價。此前的5、6月各地進行了廣泛的聽證。
國家發改委在2010年就實行階梯電價進行征求意見,年底推出。對于階梯電價,首檔電量的量以及覆蓋面爭議最大。如何根據各地氣候條件計量電量也有爭議。最后各地都根據聽證會作了調整。
廈門大學中國能源經濟研究中心林伯強主任曾對記者分析,階梯電價是分檔次的固定電價,照顧了居民的反映,但也將電價變得更為復雜。他認為,應該改政府對居民用電為明補,通過補貼、而不是通過壓低電價來實現電價調整。
階梯電價實施一年半后,發改委完善階梯電價的通知對此作了很多完善。各地要結合老城區和棚戶區改造,加大居民用電“一戶一表”改造力度,在2017年底前完成全國95%以上存量居民合表用戶改造,做到抄表到戶。
新建居民小區供電設施要按照“一戶一表”的標準進行建設,由電網企業統一負責運行維護,執行階梯電價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