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去年原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和國家能源局進行撤并重組國家能源局,包括原南方電監局在內的18個原國家電監會派出機構劃歸國家能源局實行垂直管理,南方電監局已經改制為國家能源局南方監管局,于去年底在廣東掛牌運作,正式開始對廣東、廣西、云南、貴州、海南五省(區)煤炭、電力、石油、天然氣等能源領域實施綜合監管。
國家能源局南方監管局前身是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南方監管局。今年3月,十二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通過了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原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和國家能源局進行撤并,重新組建國家能源局。南方電監局也劃歸國家能源局垂直管理,于去年12月20日掛牌,正式變為南方能源監管局。此前,南方電監局為事業單位,改制后已轉變為政府部門。
南方能源監管局掛牌后,其職能范圍也從原先的電力擴大到能源,除了原先的監管職能外,也增加了行政執法職能。負責協調有關跨省、跨區能源監管業務也是其職務范圍。南方能源監管局內設機構有:綜合處、市場監管處、行業監管處、電力安全監管處、資質管理處、稽查處、監察室(機關黨委)。同時向廣西壯族自治區、海南省分別派駐監管業務辦公室,對國家能源局云南、貴州監管辦公室進行業務指導。根據國家能源局黨組任命文件,郭智任國家能源局南方監管局局長(正司局級);張良、黃臻宇任國家能源局南方監管局副局長(副司局級);趙忠平任國家能源局南方監管局正司局級巡視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