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嚴格執行供電服務“十項承諾”。因供電設施計劃檢修需要停電時,提前七天通知用戶或進行公告;因供電設施臨時檢修需要停止供電時,提前24小時通知重要用戶或進行公告;對重要客戶要送達書面停電通知書。實施停電檢修作業時,要科學安排工作任務,合理確定工作人數,避免出現拖延工作時間、延誤送電現象。
二是加強日常運行管理,強化負荷監控分析,做好停電預控。對重負荷線路采取負荷分流措施;對三相負荷不平衡的公變及時進行負荷調整;對超負荷公變采取增容或新增布點的措施,避免過負荷跳閘或供電設備過熱燒毀造成的停電現象。
三是加強客戶停復電管理,全面核實完善客戶聯系電話信息,與短信催費系統對接,確保欠費信息能通知到戶;對欠費客戶實施停電時,提前30分鐘再通知一次;在欠費結清后,確保當天送電,并同時告知“將于24小時內恢復供電”。
四是落實投訴分析制度,嚴防發生重復投訴。根據投訴工作單,逐個與客戶見面溝通,調查了解事件過程,分析客戶投訴原因,了解客戶訴求,合理化解客戶怨氣,嚴防因處理不及時或不合理造成重復投訴。同時準確掌握投訴類型,并對癥下藥,避免同類投訴再次發生。
五是加大全員教育培訓力度,持續提升員工服務意識。注重思想道德教育,深化“三個十條”宣貫,培養員工愛崗敬業、忠誠企業的服務意識,杜絕因服務態度原因引起的投訴,同時開展針對性的培訓及優質服務演練活動,借鑒客戶服務先進單位經驗,提高針對不同客戶群體的應變能力,使各項工作做到有理、有據、有節。 (魏敏麗)